2025年1月1日 星期三

相對主義(relativism)與多元主義(pluralism)

原文與2024年12月18日貼於臉書個人頁面 Ruey-Lin Chen

政大社會系黃厚銘教授一篇文章談到相對主義和多元主義的差異。我看到有朋友說對兩者的關係和差異一直感到困擾。在此,我提出一個補充,希望能幫助年輕朋友釐清兩者的差異。
一般而言,哲學上的所有「主義」或「論」(-ism)都是針對某個特定的主題或領域,針對不同的主題或領域而形成的「主義」,內涵往往就不同。例如「多元主義」有「物種的多元主義」、「方法學的多元主義」、「存有學的多元主義」、「價值的多元主義」等等。所以,在談各種「主義」時,最好是加上 X-ism about Y (some subject-matter) ....中文就是「某某相對主義」、「某某多元主義」等。
相對主義主要涉及真假、對錯、好壞的評價的主張。涉及真假的稱作「真理的相對主義」(有些人主張知識蘊涵真,因此真理的相對主義也被稱作「知識相對主義」),涉及對錯的是「倫理或道德相對主義」,涉及好壞的是「價值相對主義」。這些相對主義的共同主張是針對真假、對錯、好壞的評價是相對於(relative to views or positions)(個人或團體的)觀點或立場。因此,這個立論會推出一個命題或宣稱從一個人的觀點或立場來看是對的,從另一個人的不同的觀點或立場來看則是錯的。但兩個不同的人和不同的觀點所作出的判斷都是(後設地)對的。這種價值的相對主義也會推出像:中國有中國的民主,西方有西方的民主,西方的民主有它的好的、對的一面;但中國(式)的民主也是好的、對的--這種價值相對主義也蘊涵了「概念相對主義」--每個概念的內涵或意義都是相對於觀點或立場來理解或詮釋,沒有客觀的內涵或意義。
因此,價值相對主義對立的是價值客觀主義:它主張有客觀的、普世的價值,而且我們對價值概念的意義和內涵的理解或詮釋,也必須合於某個客觀的標準,不是相對於個人或團體的觀點或立場。「民主自由」的價值有其客觀性,它是好的,不是相對於個人或團體的觀點和立場;「民主自由」概念的內涵也具有客觀的、普世的意義,如何定義、解釋、詮釋、理解「民主」、「自由」有客觀的標準,不是隨著觀點和立場來變動。不合客觀標準的定義和解釋就是錯誤的概念。
價值的多元主義是主張這個世界存在多元的、無法比較熟優熟劣的一些基本價值,但每個這類價值都是客觀的,不是因觀點和立場而變動,因此不是價值的相對主義。例如,它主張有些在應用到具體實例時會有所衝突的價值--例如自由和平等,如果你要平等,就得約束一部分自由;如果完全自由,就可能製造不平等--都是客觀的,並不相對於觀點。當然,價值的多元主義常常面對的就是價值在應用上衝突的處境。為了解決這種處境,我們很自然會建立價值排序來解決--在一個處境中,哪個價值應該優先適用。這是民主社會必要的課題,我們今天討論要不要啟動「防衛性民主」的處境,也是因為守護長遠的民主與自由,有時必須約束一些暫時的自由,亦即短暫自由的價值,比不上長遠的自由和民主--而且民主是為了自由,有民主才有自由--政治自由。
所以,價值的多元主義並不對立價值的客觀主義。但既稱多元主義,就表示有它的對立立論:價值多元主義對立於價值的一元主義。價值的一元主義主張這世界有一個最高的價值,凌駕於其它價值之上。其它價值與之牴觸時就不適用。
價值的一元論則主張,在各種客觀的價值中,有一個最高的價值,可以凌駕其它的價值,其它價值在應用時與該最高價值衝突或牴觸,則其它價值的應用就應該失效。價值的一元論在解決價值多元論中必然滋生的價值衝突中很有用,因為它標舉一個最高價值在各種可能的處境中仲裁價值衝突。但是,價值一元論最大的問題是無法適用於目標、欲望、行動、處境都是多元多樣的現代社會。
人類社會最大的挑戰是:一方面以「相對主義」的觀點來看待多元、客觀、普世的價值如自由、民主、平等等,特別宣稱那些價值是相對於「自己國家」的觀點和立場;而這種價值相對於國家的相對主義又在自己偏好的價值(如國家主義、民族復興、國家富強等)上抱持價值一元論的態度,而且以此價值來凌駕其他各種不同的客觀價值,進一步堅持只要自己國家的人都要無條件支持這個一元價值。這種「價值的相對(國家)主義和國家價值一元論」骨子裡就是「國家價值一元主義」或「國家價值至上主義」,實在是各種價值立論中,對個人自由生活破壞性最大的一種。
價值相對主義為什麼錯?我在2019年時己在「思想坦克」發表了「中國困惑(上、下)」兩篇文章。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搜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