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臉書貼文
前言:這篇文章不在是回應社會學家黃厚銘,卻是在與厚銘的對話中被激發的文章。因為與厚銘的對話,激發我把自己在想的想法,以較淸楚、系統、具體地寫下來。在寫作(創作)的過程中,實現了內在價值,這種歷程,真地希望AI時代的朋友可以多加體會。
工具、目的和工具價值
在哲學思考的傳統裡,我們有一個很常用的「工具-目的」的概念架構,主要用在價值哲學和行為哲學的領域中。亦即,如果一個行為是為了達成某個目的(或目標[goal]),那麼這個行為本身以及行為所使用的輔助器材都是「工具」(means)。「工具」這個中文詞對應到兩個或三個英文字 means, instrument, tool。如果工具是物質性的,英文用 instrument 或 tool ,如果工具是非物質性的如「方法」、「策略」等,用 means ,有時也譯成「手段」,即「手段-目的」,只是「工具-目的」比較常用。
這個「工具-目的」架構是個最簡單的架構,其實我們應該把它擴充成「工具-中介目的-終點目的」,英文的 means 也有「中介」的意思。也就是說,很多手段、工具本身不是隨手可及的,也需要被當成目的來追求,因此也是一種目的──中介目的──達成這些中介目的,我們才能實現「終點目的」。我們甚至可以再進一步引入時程而擴充成「工具-短程目的-長程目的-終點(極)目的」。「終點目的」在英文通常用 end,而 goal 或 aim通常都只是中介的短程或長程目的,因為絕大多數的 goal 或 aim 都不是「終點」。雖然我們可以設定人生當中許多一連串追求的終點目的,但是「人的一輩子究竟要追求什麼目的」這個大哉問設定的「終點目的」end,又可稱作「終極目的」(ultimate
end)。
任何工具、手段或中介,都有「工具價值」(instrumental value),因為它們能幫助我們達成目的、甚至是達成目的中必要的「手段」或「中介」,但不是隨手可得而「值得追求」,所以有價值。有價值的東西都應該被珍視,所有不是隨手可得的工具都有工具價值,所以,應該被珍視。從「工具價值」這個角度來看工具,不會因為一個東西是工具,就把它當成可以任意處置或丟棄的東西。大多數的情況中,因為一個東西已經被用來達成目的了,而這個目的不再被追求了,它失去了工具價值了,所以人們丟棄它,它們不再受珍視了──大多數被當成廢棄物或垃圾的物品都是這樣──現代社會製造太多垃圾顯現出是工具的取得過於容易、變得過度氾濫,呈現出一種價值貶值的現象。一個理想的社會是,工具在實現它的工具價值時,仍然具有持續性的工具價值,值得一再利用、甚至無限利用,以便幫助完成自然的循環和永續。
(置入行銷:罵人家是「垃圾」透露出非常自私自大的心態!值得被教訓。如果有人有那種把一切實現了工具價值的工具都當垃圾的心態,缺乏珍惜價值的情感或觀念,這種人只是把「工具」當成滿足自己欲望或手段的沒有價值的東西,他們甚至沒有「工具價值」的觀念,這是一種「反價值的心態」。有些思想家把這種反價值的心態稱作「工具論」或「工具理性」,並加以批判。其實,這是一種具有負面意義的「工具論」,蘊涵「反價值的心態」的工具論──工具就是沒有價值、只是用來滿足我的欲望和私利,隨時可棄。)
內在價值
除了工具價值之外,哲學傳統還主張有一種「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亦即事物本身具有的價值,價值內具於事物本身,因此也可稱作「內具價值」。具有內具價值的事物,本身值得被追求,它們之所以被追求不是因為它們可以幫助達到其它目的,它們不是「工具」、也不是「中介」,也不是短程或長程目的,它們就是追求的終點,是終點目的。有些哲學家也稱作「目的自身」(end-in-itself,這個詞不太好懂)──我們追求實現這些價值,不為其它(目的),只為了實現它們本身。亞里斯多德主張「快樂」就是這種只具有內在價值的「東西」(「快樂」是一種心靈狀態)──我們追求快樂是只為快樂,不為其它。有些東西是既具有內在價值又具有工具價值,例如「知識」。有些東西只具工具價值,例如「金錢」或「貨幣」(經濟學家說「貨幣」具有「交易價值」,但「交易價值」本身是工具價值,具有交易價值的東西是用為工具來交換其它東西──多數被交易的東西也是工具。有些內在價值的東西無法交易──例如錢買不到快樂。)「道德」、「創作」(創造力的實踐)、「健康」(身心健全狀態本身就是好的)、「智慧」(知道如何實踐內在價值──我對「智慧」的特殊見解)可能也是同時具有內在價值和工具價值的「東西」。
亞里斯多德在談內在價值時,可能忽略絕大多數具內在價值的東西其實都是人的心理狀態──例如快樂是人的快樂;擁有知識是人處在「已知的心理狀態」(the mental state that “I see”);道德是人的有道德行為(實踐)或德性等等,亦即人本身就是具有內在價值的「東西」──這裡就是康德的「目的原則」──人本身只能被當成(終點)目的,而不能被當成工具。
我以前好像在曾談過「人絕不能被當成工具」,有朋友糾正我說,人還是可以被當成工具,因為人可以幫助其他人去達成他們的目的。我想,嚴格說來是人做為主體或人的主體性──具有自主性、能自我決定要做什麼或不做什麼──才是終極目的。人的主體性絕不能被當成工具(不能被利用),因為人的主體性只具有內在價值,人的主體性決定自己要不要去做出工具的行為。「人的行為」具有工具價值,因為人的每個目的性的行為都是為了達成某個目的,但是人去做出工具性的行為時,他的工具行為必須是出於他自己的決定,而這保證了他的主體性。如果人做出的工具行為不是出於他自己的決定或者他的決定是被脅迫、被誘騙等,這時就是「人被當成工具」,亦即他失去了他的主體性。因此,我想我自己詮釋的康德目的原則的版本是:人絕不能失去主體性,具有內在價值的是人的主體性,主體性必須永遠是終點(極)目的之一。
價值的客觀主義
這種主體性具內在價值的觀點不是價值的主觀主義。「價值的主觀主義」是說「一個人想(欲望)追求什麼,什麼就是有價值的。」有沒有價值因此依賴於個人的主觀評價。可能你認為一個東西十分有價值,因為你欲求它;但另一個人並不欲求它,所以它對另一個人來說就沒有價值。這也是一種價值的相對主義。價值的主觀主義和相對主義就不會去贊同「內在價值」的觀念,因為「內在價值」是價值出於被追求的事物內在,而不是出於人的追求或評價。在英文裡 subjective, subjectivity 一直有歧義(讀者可以看我的《科學作為探索》附錄一,〈subject 和 object 的多重意義〉)。因此,要小心分辨「主體性」和「主觀性」的差異。
「主體性的價值哲學」是説人的主體性具有內在價值,也是要實現什麼工具價值和內在價值的決定者,例如我決定要追求快樂、追求知識、追求道德或追求什麼等這些具內在價值的狀態。我也決定要去追求什麼樣的工具價值,以便幫助我實現內在價值。但是這不表示快樂、知識、道德具有內在價值是由人的主體決定的、依賴於個人主觀的評價(欲望或品味),剛好相反,快樂、知識、道德具有內在價值是客觀的(objective)──既使不是「客體的」(ontological
objective),至少是「主體際間的客觀」(inter-subjectively objective)或「理性客觀的」(rationally objective),亦即不同的主體在理性思考之下都同意它們具有內在價值:例如「我追求快樂不是為其它目的」、「某些情況下,我追求知識也不為了其它而是為了求知本身(即使追求知識結果可能帶來痛苦,我仍然想求知)」、「某些情況下,我追求道德是因為我(做為主體)內具道德責任」(當然,「知識」和「道德」也同時具有工具價值),不同的主體(人)都會同意這些判斷。「主體性具有內在價值」──我追求具備充分的主體性,我希望、要求自我決定甚至自我主宰自己的行為和人生──本身也是「客觀的」,它是理性主體都會同意的,而且「主體的存在」本身是一個「客觀的事實」,因為「主體-人格-我」客觀地存在這個世界上。進一步,它是指「每個人的主體性都具有內在價值」,不是只有「我自己的主體」才有內在價值。
所以,某些主體的心理狀態和主體性本身具有內在價值是一種「價值的客觀主義」(這也不是什麼「主客合一論」,沒有什麼合不合一。而是必須充分理解「主體」、「主觀」、「對象(客體)」和「客觀」的意義差異。在這一點上,中文比英文更不易混淆。所以,不要把英文的 subject, object 當成單一義,再拿來混淆中文的「主體」、「主觀」、「對象(客體)和「客觀」等概念。)
在價值的客觀主義之下,除了主體的心理狀態(快樂、知識狀態、道德等等)和主體性(自主性、自我決定目的和行為)具有內在價值之外,還有沒有其它具有內在價值的「東西」?有。生命(群體[population]、整體)、生態系、自然狀態和大自然(地球、宇宙)整體都有內具價值(「個别生物(命)體」、「個别物質」則具有工具價值,「個别生物體」和「個别物質」在自然狀態下具有內在價值。)以下一一分析--這可能是我跟康德哲學不同的地方。
為什麼生命群體(例如每一種生物物種)、整體生命(所有生命)、生態系、大自然整體(含無生命的東西)具有內在價值?因為它們是具有內在價值的主體(人)的根源,具有內在價值的主體(人)是孕育自生命整體、生態系、大自然整體。具有內在價值的東西之根源,也必定具有內在價值──我們無法想像不具內在價值的東西居然可以孕育出具有內在價值的東西。前面談到,人的主體性之所以具有內在價值,正是因為它是其它具內在價值的東西(快樂、知識、創作、道德責任等)的根源。具內在價值事物的根源本身也必定具內在價值。所以,生命群體、整體生命、生態系、大自然整體具有內在價值,是終點目的,需要被我們保護和維繫。可是,這不代表我們不能去利用、或改造個别生命和個别(局部)物質,因為它們具有工具價值,但是,我們也不能為了利用個别生命和個别物質而摧毁生命整體和生態系,因為那意味我們摧毁了內在價值的根源、摧毁了我們自己(主體)的基礎。
(這裡可以看到為什麼我強調「人類主體性的內在價值」卻又不是「人類中心主義者」,因為人類主體不是唯一具有內在價值的「東西」。我也不是康德式的「價值的主體主義者」──價值是根基於、依賴於人類主體、人類主體是唯一的價值根源。)
個别生命和個别局部物質之所以具有工具價值,是因為它們都可以幫助維繫生命整體和自然整體的內在價值:個别生命體必須吞吃其它生命體和非生命體物質,才得以維持自己的生命。生命與物質持續地互為工具以進行和維繫生態循環。人是生命整體、生態系和大自然整體的一部分,所以人當然也可以利用、改造個别生命體、個别物質來維繫自己,以實現對內在價值的追求──人所追求的內在價值,包括了生命群體、整體生命、大自然整體──因此,我們對於生命群體、整體生命、生態系、大自然整體負有道德責任。這也意味著,我們利用和改造個别生命體或個别物質的行為和範圍,不能危及生命群體、整體生命、生態系和大自然整體的存續。
現在來談「自然狀態」,這不是霍布斯定義的「自然狀態」,是指自然事物根據其天生而存在的狀態。為什麼「自然狀態」具有內在價值?簡單地說,自然狀態讓自然循環得以實現和維繫,使得大自然整體(含生命整體、生態系)本身的持續存在,因此自然狀態也具有內在價值,但這不代表我們不能去干預個别自然物的自然狀態。就像前段所言,個别自然物也同時具有工具價值,但它們的工具價值之實現是為了實現內在價值。所以,當然干預或改造自然物的自然狀態是為了實現主體和自然本身的內在價值時,這種干預和改造是合理的。然而,如果沒有為了實現主體或自然本身的內在價值而任意去干預、改造自然物的自然狀態時,就是危害了自然狀態的內在價值。
論證「自然狀態」具有內在價值正是因為我們不該把處在自然狀態中的自然物隨意當成工具來使用。大自然裡的生物、物質就處在它們的自然狀態中,具有內在價值,因此我們應該「讓它們自然而然」,不要去干預它們,例如路旁的一朵小花、一隻鳥、甚至一隻昆蟲,就讓它們「任其自己」。同樣地,我們生下來的什麼樣子(我們的身體、容貌、智能等等),也是我們(主體)的自然狀態,這自然狀態本身有內在價值,也使我們能去實現主體和主體狀態的其它內在價值,那麼在能實現內在價值的條件下就不要任意干預和改變自然狀態。除非,有些人的自然/天生狀態或者生命的後天遭遇(例如殘缺、障礙等等)使他無法充分實現主體的內在價值(他很難維持生命、健康、快樂、滿足等),這時我們可以干預和改造他的自然狀態,讓他得以追求內在價值的實現。(這是為什麼我對於「沒有必要地」改造自然人的身體和心智抱持很大的疑慮,因為這樣可能傷害了「自然狀態」這內在價值。)
(看到這一段的前半部,有些朋友可能會想到海德格和道家哲學?立場是有點像,但是當然我的思考方式是十分不同的,而且我自認為已經作出了充分的論證,不只是提出主張而已。)
科技和技術是一種干預和改造自然狀態的人類能力,科技和技術因此具有工具價值。可是,工具價值的實現是為了追求內在價值/終點目的的實現。因此,能夠充分實現內在價值(人類主體性、主體的各種狀態、生態系、生命整體、大自然整體等──通常被表達在「永續發展」這個價值概念中)的科技才值得追求,會危及甚至傷害各種內在價值的科技,可能有很大的工具價值,但也不應該追求。人類去追求具有很大工具價值(能產生大量利益和交換價值)、卻可能會傷害各種內在價值(危及人類的主體性、生命整體、生態系等)的科技,是一種「工具異化」──把只有「工具價值」的東西當成具有「終點目的」的東西來追求。
工具異化
「工具異化」是指人們在追求某些重要或必要工具(做為中介目的,但仍不具內在價值)的過程中,忘掉它的工具性和中介性,而把它當成「終點目的」來追求,這是一種工具異化。馬克思所講的「勞動異化」是「工具異化」的表現在勞動上的一種類型。
人們勞動是為了實現內在價值,但是在資本主義大量生産的環境下,工人的勞動無法享有自己勞動的果實來滿足自己的內在價值,被資本家當成追求最大利潤的工具,在這種過程中,人本身也被工具化,被資本環境逼迫失去主體性──這是我從「工具價值-內在價值」的理論架構下對於「勞動異化」的詮釋。
資本家和資本社會不斷追求「最大利潤」的行為或結構,最後把「不斷增加獲利」當成終點目的,也是一種「工具異化」,因為「利潤」是商品生産交易應得的合理報酬,可以激勵人們努力工作、推動資本市場,具有工具價值(所以,我也不反對資本市場。)但是「工具價值」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內在價值,而不是它本身被當成「終點目的」來追求。
在現代社會中,我們有很多「工具異化」的例子:考試、分數、學歷、評鑑、排名….通通都只是工具,具工具價值,但是人們卻在過度加速競爭的社會中,忘掉它們的工具性和中介性,把它們當成「終點目的」來追求,變成「為考試而考試、為分數而求分數、為學歷而求學歷、為評鑑而評鑑、為排名而排名….這都讓我們追求這些工具、實現它們的工具價值的過程中,產生了「工具異化」。
各種新科技包括AI也是。現在人類對於 AI 的瘋狂追求有沒有「工具異化」的跡象?在追逐更強大、更高級的AI之前,難道不該先想想創造 AI 究竟是為了什麼?難道 AI 不是只具工具價值嗎?AI 會有其內在價值嗎?在我的「工具價值-內在價值」的價值客觀主義的觀點下,這些問題的答案會決定我們如何對待 AI。